臺南市公布第3批高風險駕駛事件
【大北門新聞網/攝影記者:林書齊/記者:黃美香/台南報導】為提升交通安全友善空間,台南市制定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透過主動公開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維護交通安全,交通局呼籲駕駛人除要避免高風險駕駛行為,也要保持防禦駕駛的觀念,才能確保行車用路安全。
交通局表示,台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於112年8月11日公告施行,公告對象係就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於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布在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布專區」。
此次第3批高風險駕駛事件計1案,違規地點在仁德區,違規事實為駕駛人騎乘機車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安全距離而肇事致人死亡,經違規人主動到案聽候裁決,除罰鍰外並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交通局呼籲,由於交通違規具有高度威脅風險,往往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藉由公布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提醒民眾務必小心駕駛,確保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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